破天荒!福建云霄货到付款烟网“三长两短”
近日,福建省漳州市云霄县人民法院对一起以货到付款方式销售香烟的网络案件进行了宣判,主犯“李伟”和其他多名被告人因犯走私普通物品罪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至一年三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案情回溯
近些年来,伴随着电子商务的兴起,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平台销售走私烟草制品。“李伟”正是其中之一。他从2020年开始,通过网络平台开设网店,销售走私香烟,采取货到付款的方式发货。
为了吸引顾客,网店打着“免税烟”“性价比高”的旗号,销售价格低于市面上的正规烟草制品。但实际上,这些香烟均为走私烟,不仅质量低劣,还逃避了国家关税。
破译手法
云霄县市监局和县公安局密切配合,通过网络巡查发现该网店存在销售走私香烟的疑点。随即成立专案组,开展调查。
专案组深入调查,掌握了该网店销售走私香烟的证据,包括发货记录、货款流水、以及走私香烟的包装等。同时,还查获了一批尚未销售的走私香烟。
法网恢恢
经过深入调查取证,专案组掌握了“李伟”等人的作案手法和证据链。2022年7月,“李伟”等多名被告人被抓获归案。
云霄法院审理查明,“李伟”等人走私香烟至中国境内,并通过网络平台销售,涉案金额达数百万元。同时,他们还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香烟,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
法庭判决
云霄法院认定,“李伟”等人的行为构成走私普通物品罪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依法对他们进行了判决。
主犯“李伟”因走私普通物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至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警示意义
此案是福建省首例利用网络平台销售走私香烟的案件,具有重要的警示意义。它表明,网络并非法外之地,任何违法犯罪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同时,此案也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香烟时应选择正规渠道,不要贪图便宜购买走私香烟,以免损害自身利益和国家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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